各市、县教育局;各学校:
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第8号令)第五条规定:参加培训是中小学校长的权利和义务。新任校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在职校长每五年必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并取得 "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条规定: 担任中小学校长者,应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应在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由校长任免机关(或聘任机构)安排,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在职中小学校长没有按计划接受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中小学校长任免机关(或聘任机构)应令其在一年内补正。期满仍未能取得《 提高培训合格证书》者,不能继续担任校长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2000]118号文指定广西师范大学为“广西中学校长培训基地”,教育科学学院具体承担此项培训任务。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精神,以及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教育部教人[2001]第3号令)的精神,教育科学学院在已成功举办二十四期中学校长培训班的基础上,拟于2010年3月25日举办第二十五期全区中学校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任职资格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校
长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明确办学方向;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具有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的知识。
2、提高班目标:熟悉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趋势,理解国家有关的教育政策和法规,能够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提高领导和策划教育科研的能力和水平;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了解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概况,提高科学管理学校的水平;树立开放的终身学习观,增强自我学习的意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二、培训原则
1.思想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相结合。本培训既要求学员学习学校管理的新理论、新经验,拓宽学校管理的新视野,又要强化其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和社会责任感。
2.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培训既强调理论性,又注重实践性,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实际考察相交叉和融合。
3.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培相结合。既强调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集中培训,又重视学员的自我学习,以此作为集中培训的延伸。
三、培训课程计划
1.任职资格班课程计划
培训专题 |
现代教育理论 |
新课程改革与评价 |
校长与科研兴校 |
校长与德育 |
校长与办学成本效益 |
教育政策和法规 |
校长与自身角色定位 |
校长与网络基本知识 |
校长与心理咨询及辅导 |
2.提高培训班课程计划
培训专题 |
现代教育管理理论 |
校长与学校发展 |
校长与科研兴校(校本研究) |
校长与教师专业成长 |
校长与办学成本效益 |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建立 |
校长与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教育政策学 |
教育科研论文选题与写作 |
四、培训对象
全区各地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校长及学校拟提拔的培养对象。
五、教学安排( 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集中理论培训,培训时间:(详见课程安排表)
报到时间拟定为2010年3月25日。报到时带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
第二阶段:国内教育考察学习(时间、线路在学习期间由校长们共同商定)。
第三阶段:论文研修。
六、收费:每人收学费800元,教材费300元(我院统一联系住宿,来往路费和食宿费回单位报销)。
七、报名:各地中学、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校长均可来电、来函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3月20日前。
八、发证:培训合格者由广西师范大学颁发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记继续教育学分,发放由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权威认证的《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培训部(邮政编码:541004)
报到地点:广西师大教育科学学院培训部(广西师大分部田家炳教育书院大楼二楼202室)。从汽车站或火车站可乘16路公交车直达师大分部西大门。乘坐出租车费用大概在15元以内。
联系电话:0773-5846336,13807838846(陆老师) ;5848112(伍老师)
传真:0773-5851779 (自动接收)
(特别提示:我院每年3月、5月、9月、11月均开办中学校长培训班,敬请保留联系方式,我们随时欢迎您在方便的时候报名参加培训。校长培训工作Q号:1211058652,欢迎进入QQ空间了解培训情况。)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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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二十五期校长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姓 名 | 性 别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 任职/提高 班 | 联 系 电 话 |
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于3月20日前将此报名回执单寄到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培训部,邮编:541004,也可电话报名或传真到教育科学学院培训部(电话:0773-5848442传真:0773-5851779)陆超华老师收,以便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