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各专业、各班级:
为促进学部本科生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效衔接,培养创新精神、合作精神,提升研究性学习能力,奠定良好的科研素养,进一步打造高质量的学生培养和发展平台,经学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教育学部2023年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项目的参与人为教育学部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
2.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3.每个申报项目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人数不能超过8人,鼓励来自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联合组队申报。
4.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加入项目团队,不可作为负责人,每个申报项目团队研究生成员人数不超过2人。
(二)指导教师
1.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以教育学部教师为第一指导教师,也鼓励教育学部外聘的校外实践导师参与指导。
2.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
(三)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2年期的项目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20%。
(四)相关要求
1.第一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未结题的项目和在研的大创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2.除不可抗力(如休学、参军等)外,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成员更改不得超过总数的20%。
二、项目资助经费及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约50项左右(立项数依据当年申报数量和质量做适当调整),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00元。
三、项目管理过程
(一)项目采取择优立项原则,不按照专业、年级、班级等分配指标。
(二)申请项目必须经自主申报、立项评审、中期考核、结题验收等程序。学生在中期考核前申请退出,或项目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退出项目处理,撤销立项,不能获得项目资助。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自主申报
学生申请人与指导教师充分协商后,自行拟定题目。由学生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连同必要的附件材料上交学部。
(二)立项评审
学部组织专家完成立项项目的评审,公布受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额度。
(三)中期考核
立项公告即日起至半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填写书面中期报告材料,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上交学部审核、备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对项目予以撤销,取消经费资助。
(四)结题验收
1.立项公告即日起至一年后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逾期未完成的研究项目将做撤项(终止)处理,酌情追回前期已拨付的资助经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有延期需求,需在计划截止前一个月向学部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延期的缘由,经过学部审核同意才能延期,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2.受助项目均要按时填写结题验收表格,提交研究报告或实践报告,申请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知网数据库可查);
(2)项目成果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广西师范大学“创新杯”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以实践报告为项目成果结题,实践报告需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以毕业论文为项目成果结题,毕业论文需达到优秀等级。
3. 所有项目结题均需要提交一份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小组通过则可以结题。
4.项目研究成果需可供学部用于出版成果集等内部用途。
五、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一)项目的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本项目获准立项时,不拨付经费。项目中期检查合格,拔付30%的经费;项目建设期满,验收“合格”,拨付剩余70%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支出进行报销。
(二)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团队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六、其他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6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提交,将电子版材料:教育学部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教育学部2023年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打包,以负责人“年级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x07240926@163.com;纸质版材料:项目申请书(A4双面黑白打印,一式一份);论证活页(A4纸双面黑白打印,一式五份),提交至雁山行北142办公室向老师。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3年5月31日
附件4:教育学部2023年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