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教育学部在以公开招考形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同时,2020年施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生学科:教育学。
2.招收导师:学部所有具备招生资格且当年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包含在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中。
3.招生组织与原则
(1)学部设立不少于5人的招生工作小组,由部长、分管副部长、一级学科或报考的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在内)等组成,由学部学位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
(2)招生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申请考核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指标总额的30%。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2020年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两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GMAT、GRE可参照此标准;或在国外访学1年以上;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他语种不接受申请。
2.近五年本人在相关的核心期刊(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SSCI、SCI以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论文。
3.主持国家社科(自然)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省级哲社重点项目1项。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排名前5。
5.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6.主持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同级别其他科研奖项。
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考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在网报系统下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审验原件);
5.申请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论文、教学与科研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的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0.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11.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考生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按网上通知要求报名。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纳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报名阶段的工作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按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布的方式缴纳报名费。
3.学部资格审核
(1)学部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评价申请者材料。
(2)接收符合资格申请者材料后,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工作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评审意见及综合排名。
(3)招生工作小组非报考导师成员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做出结论(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登记表》。
(4)报考导师及其他评审专家意见汇总、排名,现场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5)学部将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在学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通知考生评审结果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招生工作办公室将最终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
4.学部专业考核
(1)学部招生工作小组对入围申请者进行考核,若考核时少于5位成员参加,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考核组设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2)考核针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每位考生准备不超过8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约15-2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
考核专家在所分发的计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评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3)根据审核招生计划及申请所在专业考生成绩排序。
(4)考核结束后学部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密封后提交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五、录取
1.学部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校研招办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如导师因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
3.未能通过申请考核的应试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仍可报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4.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5.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部(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六、其他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向学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监办公室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2.本细则由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
联系人:黄春秋,杨茂庆 Email: jyxbbss2019@163.com
联系电话:0773-5857206,13457346587(黄)0773-5846392(杨)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