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2年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时间:2022-04-26浏览:1321

根据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和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制定教育学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及监察小组机构                                                           

(一)教育学部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

1.组建相关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拟定复试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二)教育学部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教育学部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1.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

2.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

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在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面试方式和时间

1.我部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采用线上面试。

2.面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上午8:30开始(腾讯会议号另行通知)

(二)线上报到

1.报到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12:00前

根据我校公布的本专业分数线,上线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将下列复试报到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报到指定邮箱jyxbbss2019@163.com),邮件以“报考专业博士考生+姓名报到”命名(如“教育学原理博士考生张三报到”)。

2.缴纳复试费:扫描下文我校财务处二维码交纳复试考试费,交费标准:180元/生。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

 3.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硕士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提供所在单位的学籍/在读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在职单位出具的同意考生不少于3年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相关材料。如考生不能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则不符合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要求(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含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日期、期卷页码)及相应的论文电子版。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如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请在邮件注明。

(6)复试缴费记录。

 4.复试材料审核

 我部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到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以及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在线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面试方式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5分钟左右。

2.在面试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对面试方式、时间、评定标准等进行统一。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

4.复试小组对各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

(五)考试建档记录

复试相关材料归档留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以100分为满分。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各项复试考核成绩的统一比例,分别从科研经历与成果、科研工作计划设想与潜力、现场表现等三个方面进行评分。上述三个方面分,分别占40分、40分、2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一)招生单位要按“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50 +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四)同一位导师有多名考生进入复试,如导师因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学部内调剂录取。

(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四、联系办法

1.本单位联系电话:0773-3870521 5857206  联系人:黄老师 王老师

2.本单位纪委监督电话:0773--3870448

3.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4.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5.校纪监电话:0773—3696677

五、本细则由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