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育学部关于开展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专项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01浏览:10

各本科年级、各专业、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精准资助育人政策,促进教育学部“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搭建教育精准扶智平台,学部决定启动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专项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本专项旨在通过科研项目资助与学术导师帮扶,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创新精神与科研志趣,提升研究性学习能力,为其学术成长与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教育学部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且必须为当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即非2026届毕业生)。

  2.每个申报项目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人数不超过8人。团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组队。

  3.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4.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可作为项目成员(不可作为负责人)加入团队提供学术协助,每个项目团队的研究生数不超过2人。

  (二)指导教师

  1. 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须为教育学部在职教师,也鼓励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富有责任心的学部外聘校外实践导师参与指导,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学术帮扶。

  2.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每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本专项项目数不超过3项。

 (三)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相关要求

  1.尚有在研大创项目或学部其他科研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除不可抗力(如休学、退学、参军等)外,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成员更改不得超过项目全体成员(含负责人)总数的20%。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标准

  由学部提供经费支持的项目约30项(立项数依据当年申报数量和质量做适当调整),其中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额度为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支持经费额度为2000元。

三、专项学术支持与保障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有经费做科研,更能学会做科研”,学部将定期举办“困难生科研成长营”,开展文献检索方法、学术论文写作、SPSS数据分析等专题辅导沙龙。

四、项目管理与实施程序

  (一)自主申报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自身专业兴趣自行拟定题目。填写《教育学部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困难生专项)项目申请书》,连同必要材料上交学部。

  (二)立项评审

  学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优先支持选题具有可行性、能够切实提升学生学术素养的项目,并公布立项名单。

  (三)中期考核

  立项半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无故放弃者,将撤销立项并停止后续经费支持。

  (四)结题验收

  1.立项一年后进行结题验收,逾期未完成的研究项目将做撤项处理,并追回前期已拨付的经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有延期需求,需在计划截止前一个月向学部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2.立项项目均要按时填写结题验收材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结题: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之一可查)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2)项目成果参加大学生创新大赛或“创新杯”系列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以社会实践报告或调查报告为项目成果结题,报告需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以毕业论文为项目成果结题,毕业论文需达到优秀等级。

  3. 所有项目结题均需要提交一份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并参与学部统一组织的现场答辩,答辩通过即可结题。

  4.项目研究成果需可供学部用于出版成果集等内部用途。

五、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一)经费拨付形式

  本项目获准立项时,不拨付经费。

  1.中期检查拨款(50%):项目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拨付资助总额的50%作为项目建设经费。

  2.结题验收拨款(50%):项目建设期满并验收“合格”,拨付剩余50%的资助经费。

  以上经费均由项目负责人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支出进行报销。

(二)经费使用要求

  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专款专用,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截留。经费主要用于报销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六、其他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6月24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提交:将教育学部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困难生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教育学部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困难生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打包,以负责人“年级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x07240926@163.com;

 

附件:

附件1:教育学部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困难生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申报材料填写建议.doc

附件4:教育学部本科生科研素养培育计划(困难生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