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和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教育学部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及监察小组机构

(一)教育学部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

1.组建相关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拟定复试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二)教育学部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教育学部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1.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

2.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

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在我校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安排:2024年4月27日14:30-17:30,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406室;

2.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4月28日上午8:30开始,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602室,考生侯考室在田家炳教育书院605室。

(二)报到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审查原件;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在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证明,审查原件;

3.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审查原件;高水平教师须提供高级职称复印件,审查原件;

4.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5.个人自述,以及能证明考生学术特长、研究潜质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领域中有突出表现的各种材料;

6.复试材料审核

教育学部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面试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到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以及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面试内容

1.复试形式为线下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2.请考生做PPT展示汇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5分钟左右;

3.现场记录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

4.复试小组对各考生的作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

(四)复试成绩计算

1.面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满分为100分。面试专家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专家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将在教育学部网站公示。

2.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成绩。面试计分决定录取顺序,按照专业方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统一公示。

(五)考试建档记录

复试相关材料归档留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联系办法

(一)本单位联系电话:0773-3870521   联系人:黄老师

(二)本单位纪委监督电话:0773--3870448

(三)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四)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五)校党风廉政办电话:0773—3696677

四、本细则由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