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全国和全区2024年召开的推免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师政学工〔2024〕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开展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加强对学部推免生的选拔和管理等工作,现成立教育学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部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组长:孙杰远 蓝廖国

2.组员:杨茂庆 叶蓓蓓 苏宝 张姝玥 熊西蓓 刘远杰 陈燕勇

(二)推免工作小组下设监督组、推免生材料评审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各小组名单如下:

1.监督组:苏宝  王金利  柳谦  陈宛玉  

2.材料评审小组:苏宝  陈燕勇  黄旭科  张璟  彭飞燕  黄捍丹  崔岢岢  胡晓娟

3.专家审核小组:杨茂庆  叶蓓蓓  张姝玥  熊西蓓  刘远杰  侯莉敏  王彦  朱敬  柳谦  徐科朋  张文超

二、推荐对象及项目

(一)推荐对象

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项目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

三、推荐条件及内容

(一)思想政治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必修课程无“因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等原因未获得课程学分”的重修情况。同一课程在正常考试和重修考试中都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可以选用最好成绩计算排名。

2.外语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破格推免条件

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中第2点的限制:

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学生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1篇以上;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如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及以上比赛前三名,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四)选拔推荐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参考各项目申请者的基本学业条件,学部按推免指标不低于1:1.5的比例开展选拔推荐。

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评价和素质能力评价三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50%+科研创新评价*25%+素质能力评价*25%),选拔推荐涉及课程成绩的计算审定以及各种奖励、成果等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并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1. 课程成绩评价(占比50%)。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计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5。课程学习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明确截止时间审定出具或者学院(部)统一明确截止时间报教务处审定盖章。

2. 科研创新评价(占比25%)。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原则上参照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项目,详见师政教学〔2023〕168号文件)等方面的表现。如申请人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三等奖及以上;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体育类学生获得各类全国性重要赛事前8名以上;在学科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理工科类本科学生以前3作者排序或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本科学生以前2作者排序所发表论文、认定的科技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3. 素质能力评价(占比25%)。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素质能力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素质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

4.推荐排名。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推荐项目中细分了专业的,按专业排名。

(五)选拔推荐要求

专家审核小组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细致审查,根据其综合表现,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选拔推荐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大学英语(CET)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果大学期间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推免生材料评审小组对报名同学大学前三年课程评价成绩、科研创新评价成绩等进行排名和资格审核。

(三)素质能力评价:学部对申请者材料进行核查,按照推免指标不低于1:1.5的比例,分专业按(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评价成绩)排名,遴选进入素质能力评价阶段的人选,完成素质能力评价。

(四)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50%+科研创新评价*25%+素质能力评价*25%)。

(五)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学生的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部将推免生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推免工作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秉承择优推荐原则,学部将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毕业生,学部不再向用人单位推荐,学校不再办理签约、派遣和出国手续。获得推免资格者,接收和录取工作主要流程均同步在教育部指定网址的“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务必按照教育部和各高校推免工作时间节点报名和参加复试。

(三)学部建立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部报备声明。

(四)学生申诉渠道:jyxbjw@163.com,举报电话:3692523、3697180。

六、本方案由教育学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