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教育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及监督小组机构
(一)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
1.组建相关专业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第一志愿生源情况,拟定具体专业(方向)复试资格分数线,拟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对参加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遴选、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二)学部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
2.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
3.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学部所有专业(研究方向)执行国家B区分数线,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及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可参加学部组织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
(二)学部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时参加现场复试,逾期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现场报到程序
1.报到时间、地点:3月28日9:20-12:00 、14:30-17:30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109室。
2.缴纳复试费:180元/人次,同等学力考生另收科目加试费100元/人次。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前一天扫描我校财务处二维码交纳复试考试费。考生在完成缴费时(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及时缴费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交。
根据学校,财务处的要求,现已经开通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支付功能,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步:微信扫描二维码:

第二步:进入订单支付界面,在交费信息中填写交费金额,在其他信息中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支付即可。
(二)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审查复试材料,学部相关工作人员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行身份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材料审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需现场核验,上交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交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验毕业证、境外毕业生提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未获得毕业证书(须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
说明:报考教育管理(045101)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颁发。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时二级招生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名)。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至拟录取期间提交)。
(7)复试费缴费记录等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材料
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1)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考生页)和定向就业协议。
(5)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至拟录取期间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要求进行线上签订合同。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至拟录取期间提交)。
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此外,在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发放材料:
(1)报到须知;
(2)复试安排;
5.复试材料审核
学部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是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复试笔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11:30,育才校区文科综合缕
1.040100教育学、045101教育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8学前教育笔试科目名称:教育研究方法。
2.040200 心理学笔试科目名称:心理学研究方法。
3.045400应用心理硕士笔试科目名称:人格心理学。
4.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笔试科目名称:教育经济学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中国教育史》和《外国教育史》,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必须及格(60分及格,满分100分),否则不予录取。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以报考时考生本人所填的信息为准,且不得更改。
(四)复试面试
1.面试安排
时间及地点:3月29日下午14:30开始 育才校区(具体地点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2. 综合面试方式
(1)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5分钟左右。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同时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专人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做现场记录。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当场进行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为确保复试的有效性,根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主要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二级招生单位应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对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的考核程度和内容应各有侧重。
(1)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方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方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政审表),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等状况。
(4)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等,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
(六)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在复试总分中的权重分别为40%、30%、3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初试满分值)×100×50%+复试成绩×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复核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部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等工作的通知》。学部会组织人员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部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
四、录取办法
1.学部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即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各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以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
4.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录取的同时,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6.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广西师范大学相关通知要求为准。
五、联系办法
1.学部联系电话:0773—3870521 联系人:黄老师
2.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773-5833630,邮箱:yjsb@mailbox.gxnu.edu.cn。
3.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4.校党风廉政办电话:0773—3696677
六、本细则由我单位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