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年级/班级民主评议,学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程序,拟对通过评选的同学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如发现评选学生中有违纪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请于4月13日前向学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773-3698378
邮箱:cx07240926@163.com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教育学部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第三批)
国家一等助学金(3人)
2019级特殊教育 谭镇雨
2021级小学教育 农欣捷
2022级应用心理学 陈儒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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