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19】7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部审核,现将学生转出申请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学习资格,须由本人提交申请(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缺一不可),由辅导员、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部长签字同意并报学部教学工作办公室(雁山行北149)备案。
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4年4月18日起至4月20日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出具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反馈到学部教学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698093,邮箱:11375185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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