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坛:留守儿童,痛在哪里

发表于 2023-05-25

我国快速而神奇的发展进程,带来经济发展奇迹,也带来六千万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父母之痛,是教师之痛,也是我们的时代之痛。

2014年末,我们的团队抵达西南地区三个高远寒冷的贫困地区进行了走访和调研。在那里,外出务工仍然是很多家庭的选择,这造就了大量的留守儿童和亲子分隔。学校里,老师们沉重地告诉我们,虽然他们想要特殊关照留守儿童,但因为数量较大无法特别周到;处在亲子分隔家庭的孩子们年幼时会表现得较为自立,而弊端则要等到他们少年时期才能逐渐显现。由于当地贫困,外出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不高,外出也只能充当最廉价的劳动力,孩子们的家长每年辛苦之后带回来的只有并不可观的财富,更要面对亲子分隔带来的那份难以弥合或补偿的疏远。同时我们还发现,乡村教师们为了自己更专注工作或者追求更好的教学质量,也纷纷把孩子们送回老家或者县城里养育,这又造就了一批父母在乡下工作、孩子在城里读书的另一种亲子分隔。

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重家庭、轻远游的文化传统,然而,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为“发展”带来如此众多的家庭亲子分隔?究其原因,我们的经济增长模式是高速度高代价型的。代价之一,就是几千万农民工家庭正常的家庭生活价值被忽略,家庭固有的社会功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原有的家庭与社会组织的镶嵌模式也在瓦解,例如农村集体组织或单位。

我们知道,父职母职不是通过电话和金钱就可以替代的,儿童失依和亲子分离的情感底色不是简单的社会关爱和“留守儿童活动室”可以冲淡的;教师不能代替家长,学校不能全部代替家庭生活。

长期以来,很多农民工家庭顾了孩子,就顾不了夫妻情,顾了夫妻生活,就顾不了孩子。几年前。在安徽调研时,一个外出打工的母亲,看到儿子不学好时痛心地说道:“以为出外挣钱就是为了孩子,到头来孩子没学好,才知道后悔”。近年来,留守儿童成为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心理问题普遍;人身伤害情况突出,湖南省某市荷塘镇的一场特大洪灾,12个遇难的孩子就有11个是留守儿童;调查显示,农村受到性侵害的女童大多数也是留守儿童。

在很多中西部农村地区,县里的行政干部会常常自豪地说起农民工外出的“打工经济”,乡村孩子们的时髦着装、玩具和零食的确让我们看到远方的“衣食父母”。一年一度的团聚,孩子们更喜欢的是爸爸妈妈带回来的玩具和各式新产品,父母补偿心理歉疚的方式也是为孩子花钱,教育、抚养、照顾等功能也仿佛在其中消减。

打工的父母年老还乡之时,又是新生代农民工代离开家乡,外出打工之日,农村承接着不能打工了的农民和新一代的留守儿童,循环往复。上亿的农村家庭离开家乡和土地的同时,也远离了最核心的家庭成员:妻儿父母,他们在时空中是交错的。渐渐地,农民工家庭不得已的亲子分离变成一种理所应当,家庭的价值和功能都窄化为:父母的职责就是挣钱,家庭的幸福就是有钱。这些渐渐变化的价值观会表现在基本富裕起来的家庭中,为了“发展”,人们可以把年幼孩子送到很远的地方去求学,市里、省里甚至国外。在中西部地区,即使身为教师的家长,大多数也都把孩子送到“外面”或“上面”学校去读书。与未成年的孩子分离,曾经是农民工的迫不得已,现在却是很多家庭的常态。

留守儿童的解决之道,不应该求助于种种应对之策,而应该求解决之“道”。所谓“道”,就是我们追求什么?我们追求发展的目标是什么?我们是否要以这种几千万家庭亲子长期分离的方式继续这个社会的财富积累?我们是否要以这种方式解决中国农民的吃饭和奔小康的问题?

几代农民工以亲子长期分离的方式谋生计,其代价不亚于过去的几十年我们牺牲生态和环境谋经济快速增长。这种牺牲家庭亲子关系的“打工-脱贫”模式是不可持续的。的确,我们可以很快看到,农民工外出打工带来的“收入”改变,也看到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改善,让留守儿童的寄宿条件和学习环境有了明显的,然而,人们却很难估量出这一代代“亲子”分离的家庭出来的子女会有什么样的情感隐痛,这种“留守儿童”隐痛是否会影响他一生的心理和情绪健康,这些是任何当下的各种实证研究不能证明的。

上亿的外出农民工,特别是成家以后,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劳作和生活方式才能称得上“小康”、“文明”、“体面”?未成年的儿童安全幸福生活最重要的元素有哪些? 在政策设计层面,社会关爱和支持是否是解决留守儿童的根本之道?

我以为,社会基本细胞是家庭,家庭功能即父职母职亲情,取决于家庭核心成员的在场,这对整个社会稳定和和谐都至关重要,也就是说,身为父母,除了是打工挣钱,还必须是儿童的抚养者、教育者和陪伴者,这是父职母职的应有之意,是他人和社会机构难以替代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时代。

大家都承认,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需要反省和调整,发展的不平衡,已经使我们饱受其害,牺牲环境,牺牲资源、牺牲道德和社会信任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同样,牺牲农村,牺牲家庭和牺牲儿童的发展模式的危害将危及我们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农民工子女成长的环境以及我们的家庭建设也必须反省和调整。

首先,家庭的核心功能的实现和健全生活应该得到法律的保障,这意味着社会的每一个部分都要承担家庭健全和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例如用工单位要把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或家庭维系的成本计算在用工成本中;城市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例如人口规模,不能简单吸取劳动力的净增值元素,还要考虑劳动者的家庭要素,特别是子女成长。

其次,农民工家庭生活的健康,也取决于社会是否拥有平等和友善的氛围,是否对农民工这个群体有全面和准确的认识。贴标签、居高临下的“救助式关爱”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误识性歧视”。

在很多人看来,留守儿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代价,短时期内不可避免,这种“必然代价”的说法恰恰是放弃了发展的价值目标,即人的发展和人的幸福。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院长)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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