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0号建议的答复函http://www.fjsmzt.gov.cn/xxgk/zfxxgk/xxgkmu/gfxwj/shflfw/201605/t20160527_1173331.htm
近期我厅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联合开展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民政部、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清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效。二是建立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提请省政府建立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统筹各种力量、多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三是出台我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情况,提请省政府出台我省贯彻国务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