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字〔2006〕25号 关于大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2006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并专门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强调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近期,中央领导指示: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各种问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保护、维权工作。全国妇联正在推进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立、健全。我们要全力支持,使其发展得更快更好。这为我们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对大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后备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民族发展的大事。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 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及关于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批示精神,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以指导基层和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家长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为载体,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二、采取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在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儿童现象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其数量也会逐渐增加。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和意愿,推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学习和研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资源,为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从实际出发,在已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注重研究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份量的研究成果,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全国妇联正在开展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及对策分析,将联合有关部委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调研,召开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纳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各地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留守儿童的发展需求和实际问题,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作为开展农村儿童工作,发展农村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结合工作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目标、具体落实措施和监测评估办法,使这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措施得力、富有成效。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加大力量,推动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有效实施,推进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发展一批示范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是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的主阵地,也是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规范对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编写适合农村家长和儿童特点的家庭教育辅导材料,培训一批家庭教育骨干。要通过家长学校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或第二监护人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使他们能真正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今年全国要建立1000所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并逐步扩大,使其发展得更快更好。各地也要不断建立并发展一批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新市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留守儿童指导服务站等,积极创建一批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乡、村)。 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主题活动是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有效载体。要以提高农村儿童和家长的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农村儿童和家长自主参与、自我教育、亲子互动、共同提高为特征,依托家庭、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精心组织实施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特色活动,并与全国妇联已开展的双合格、小公民道德建设、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实践活动、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全国少年儿童迎奥运系列活动四项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地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广泛动员和组织留守儿童和家长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在整体联动中深化关爱留守儿童行动。 五是加强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功能,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积极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留守儿童及家长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是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实事。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协调、维权职能,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出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制环境。充分发挥社会化协调机制、法律服务机构和妇联五级信访网络的作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健康宝贝课堂热线、中英大龄女童技能培训和能力建设、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等项目和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公益性活动,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实事。抓住六一等契机,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使农村的家长和儿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不断探索和创新关爱行动的新途径,如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推行代理家长制度、推动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等,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做实做好。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落到实处 留守儿童工作是妇联组织参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妇联工作的全局,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制定行动计划,科学部署各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发挥妇联协调、维护、教育和服务的职能及在家庭中的工作优势,组织开展好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农村家庭的各项工作。注重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善于用典型指导和推动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提出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政策推动机制,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充分显现关爱的力量和效应。 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义深远。各级妇联组织要努力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各省区市妇联要将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全国妇联。 全 国 妇 联 2006年7月17日 |